對于2021年的總體改革任務,彭華崗表示,將按照“可衡量、可考核、可檢驗、要辦事”的要求,力爭到2021年底完成三年總體改革任務的70%以上,在重要領域、關鍵環(huán)節(jié)取得實質性突破,為2022年全面完成三年行動任務奠定堅實基礎。
2021年,是國企改革三年行動(2020-2022年)的攻堅之年,也是承上啟下的關鍵之年。2020年底,國資委曾在中央企業(yè)負責人會議上明確了八大重點任務。在1月19日的國新辦新聞發(fā)布會上,國務院國資委秘書長、新聞發(fā)言人彭華崗對部分重點任務進一步予以明確、細化。
對于2021年的總體改革任務,彭華崗表示,將按照“可衡量、可考核、可檢驗、要辦事”的要求,力爭到2021年底完成三年總體改革任務的70%以上,在重要領域、關鍵環(huán)節(jié)取得實質性突破,為2022年全面完成三年行動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