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日報全媒體訊(記者周尤)“把好自己的嘴、拴好自己的腿、管住自己的手,嚴格規(guī)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絕不越‘雷池’、踩‘紅線’。”近日,南川區(qū)自來水公司一職工田某,聽了單位開展的“以案四說”警示教育會后,撰寫心得體會時這樣寫道。
此次“以案四說”是圍繞該單位發(fā)生的違規(guī)進人吃“空餉”案展開的。
時間回到2011年7月,時任南川區(qū)自來水公司董事長的羅中平,安排時任政工科科長徐華具體經(jīng)辦,讓自己的兒子羅某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但此后,羅某一直在外做生意,沒有正常上班,從中吃“空餉”。
原來還能“兩頭受益”,徐華見此情景,向羅中平提出請求,“能否讓自己的兒子周某某享此‘美事’”。
善于維護關(guān)系的羅中平,深知自己“不正”,加之礙于情面,只好答應(yīng)。
沒有想到此舉形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