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消息,日前,從浙江省國資委獲悉,浙江省近日出臺《改革省屬企業(yè)工資決定機制實施辦法(暫行)》,以更加市場化的改革力度,賦予國企更加自主的工資分配權。該項改革將在今年全面實施。
國企工資改革此次改革的重點是改革工資總額的決定機制。“省國資委負責調控各省屬國企的工資分配總體水平,省屬國企依法依規(guī)自主決定內部薪酬分配,優(yōu)化內部分配結構?!闭憬Y委考核處負責人說。
每家國企的工資總額不會一成不變,不僅要與勞動力市場的行業(yè)水平銜接,更要與企業(yè)經濟效益、勞動生產率等指標鉤掛。原則上來說,企業(yè)經濟效益增長的,當年工資總額增長幅度可在不超過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范圍內確定;企業(yè)經濟效益下降的,當年工資總額或將相應下降;未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工資總額不得增長,或者適度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