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廣東省科技創(chuàng)新條例》,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8月6日上午,廣東省人大常委會舉行《廣東省科技創(chuàng)新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新聞發(fā)布會。
發(fā)布會上,廣東省財政廳副廳長李樹林接受記者提問時表示,在《條例》起草和征求意見過程中,廣東省財政廳積極配合有關單位開展調研、認真研究一線科研單位和科研人員提出的建議,結合廣東省近年來開展的深化職務科技成果管理改革試點工作,推動將職務科技成果及其作價投資形成股權單列管理方面一些好的經驗和做法,寫進《條例》中。
《條例》的主要改革亮點有三點。
一是明確利用財政性資金設立的高等學校、科研機構等單位的職務科技成果,除涉及國家秘密、國家安全外,由單位自主管理、自主處置,自主決定是否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