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23年第8號
交通運輸部關于修改《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決定
《交通運輸部關于修改〈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決定》已于2023年7月28日經第15次部務會議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長??李小鵬
2023年8月3日
交通運輸部決定對《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guī)定》(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34號)作如下修改:
一、將第二條第一款修改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新建、改建、擴建儲存、裝卸危險貨物的港口建設項目(以下簡稱危險貨物港口建設項目)和進行危險貨物港口作業(yè),適用本規(guī)定?!?br />
二、第三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危險貨物港口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和港口經營人應當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