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信息公布管理辦法
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信息公布管理辦法
發(fā)布日期:2021-12-31|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據中心
國家稅務總局令

第54號

《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信息公布管理辦法》,已經2021年12月27日國家稅務總局2021年度第3次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局長王軍

2021年12月31日

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信息公布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維護正常稅收征收管理秩序,懲戒重大稅收違法失信行為,保障稅務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促進依法誠信納稅,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稅務機關依照本辦法的規(guī)定,確定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向社會公布失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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