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
發(fā)布日期:2016-06-16|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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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國資數(shù)據(jù)中心
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積極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充分發(fā)揮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公司律師作用,現(xiàn)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從我國國情出發(fā),遵循法治建設規(guī)律和法律顧問、律師工作特點,積極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提高依法執(zhí)政、依法行政、依法經(jīng)營、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促進依法辦事,為協(xié)調(diào)推進“四個全面”戰(zhàn)略布局提供法治保障。

(二)基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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