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1日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38號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為規(guī)范政府投資項目竣工驗收管理,提高政府投資項目建設質量和投資效益,保障政府投資項目順利投入運營,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qū)域內,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審批并使用政府直接投資、資本金注入、投資補助、轉貸、貼息、特別流轉金的項目的竣工驗收活動,適用本辦法。
國家對政府投資項目竣工驗收、試運營有專門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政府投資項目竣工驗收,是指使用政府投資的新建、擴建、改建或者技術改造項目建成后,正式交付使用前,按照本辦法規(guī)定的程序和要求,對項目整體情況進行檢查評價的活動。
第四條政府投資項目竣工驗收遵循審批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