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深圳市首席數據官制度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深圳市首席數據官制度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fā)布日期:2021-08-09|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據中心
深府辦函〔2021〕71號

各區(qū)人民政府,市各有關單位:

《深圳市首席數據官制度試點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予印發(fā),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反映。

市政府辦公廳

2021年8月3日

深圳市首席數據官制度試點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廣東省首席數據官制度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粵辦函〔2021〕63號),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智慧城市和數字政府建設的若干意見》(深府〔2020〕89號)關于在有關區(qū)、部門探索和試點設立首席數據官(CDO)相關制度決策部署,統籌推進我市首席數據官制度試點相關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試點背景

為加快推進我省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省 ……
繼續(xù)閱讀(剩余:85.43%)
請登錄后識別閱讀權限!

掃碼在手機上打開本文
DN:N22245220240924N
? 2003-2024 國資數據中心  版權所有   未經許可,均不得轉載有    網安備510190020016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