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昌都市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
昌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昌都市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fā)布日期:2023-11-14|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shù)據(jù)中心
各縣(區(qū))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昌都市碳達峰實施方案》已經昌都市人民政府同意,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抓好貫徹落實。

2023年11月14日

昌都市碳達峰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fā)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中發(fā)〔2021〕36號)、《國務院關于印發(fā)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的通知》(國發(fā)〔2021〕23號)決策部署,按照自治區(qū)黨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關于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要求,結合《西藏自治區(qū)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西藏自治區(qū)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藏政發(fā)〔2023〕17號)文件精神,根據(jù)《昌都市國家生態(tài)文明高地建設實施方案(2022-2026年)》“結合實際制定我市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成立昌都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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