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7日北京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根據(jù)2017年9月22日北京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關于修改〈北京市審計條例〉的決定》修正根據(jù)2023年11月24日北京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于修改〈北京市審計條例〉的決定》修正)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審計職責
第三章審計結果
第四章審計保障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審計監(jiān)督,規(guī)范審計行為,維護財政經(jīng)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發(fā)揮審計的監(jiān)督、風險防范和完善制度建設功能,促進廉政建設,保障經(jīng)濟和社會健康發(fā)展,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