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完善審計制度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及《關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完善審計制度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及《關于實行審計全覆蓋的實施意見》等相關配套文件
發(fā)布日期:2015-12-08|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shù)據(jù)中心
關于完善審計制度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

根據(jù)《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和《國務院關于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要求,為保障審計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jiān)督權,更好發(fā)揮審計在黨和國家監(jiān)督體系中的重要作用,現(xiàn)就完善審計制度有關重大問題提出如下框架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協(xié)調推進“四個全面”戰(zhàn)略布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認真貫徹落實憲法、審計法等法律法規(guī),緊密結合審計工作的職責任務和履職特點,著眼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jiān)督權,創(chuàng)新體制機制,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的審計工作,強化審計隊伍建設,不斷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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